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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莉公开谈隐情房产纠纷引发“内幕交易”

时间:2010-4-1 来源:现代快报 作者:佚名 点击数:点击数:637
  • 3月28日,证监会工作人员李莉前夫李恩泉的母亲苏彩翠向媒体爆料:李莉利用手机发短信通知其母亲三一重工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涉嫌内幕交易……

证监会工作人员涉嫌内幕交易》后续报道

3月28日,证监会工作人员李莉前夫李恩泉的母亲苏彩翠向媒体爆料:李莉利用手机发短信通知其母亲三一重工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涉嫌内幕交易。证据是李恩泉母子发现的一张手机SIM卡,里面存有一条发自李莉手机号码的短信,透露了三一重工的年报信息:“三一重工2006年每股收益1.16元,分配预案十转增十,分红两元,明日发布。”

3月30日,证监会工作人员李莉称对“泄密短信”完全不知情,李恩泉及苏彩翠之所以一再举报她,完全是因为离婚时的房产纠纷而向她施压。 据新浪财经

李莉(背面)与新浪财经主持人权静对话

离婚掀起争房波澜,前夫施压

事情起源于2007年9月李莉与其前夫李恩泉诉讼离婚时的房产纠纷。李莉和李恩泉2006年8月结婚,有一大一小两套房子。2007年9月两人诉讼离婚,虽然两套房子都在李恩泉名下,但法院判定两套房子为夫妻共同支付首付款,共同还贷,房产证也是在婚后取得,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2008年6月,离婚案由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李恩泉声称其有27万元的债务,由其自身承担,法院同时结合双方出资情况,将其中大房子判给了李恩泉,小房子判给李莉。2008年7月,李恩泉不服一审判决,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二审上诉,要求重判。一审判决之后,李恩泉把小房子抵押给了王某。2008年10月,二审结果下达,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认定李恩泉向王某抵押小房子不妥,维持原判。

二审结束之后,李莉发现小房子仍然处于抵押状态,无法过户,而王某仍然住在小房子当中。李莉于2009年3月向北京市朝阳区法院提起上诉,要求撤销抵押,王某腾出房子。2009年6月,朝阳区法院判决要求王某腾出房子。当月,王某向法院提起起诉,称与李恩泉之间并不是抵押关系,而是购买关系,称实际上在2007年6月,李恩泉就把小房子以37万元的价格卖给了王某,当时王某就已经支付了李恩泉首付27万元,剩下的10万元尾款等过户之后再支付。李恩泉一审离婚时声称自己有27万元债务,实际上是王某支付的房款首付。

王某还状告李恩泉,双方于2007年6月份签署房屋买卖合同时,李恩泉出示的户口本原件以及复印件,都显示“未婚”,因此王某才敢在没有得到李恩泉配偶签字的情况下买房子,而当时李恩泉与李莉并没有离婚。同时,李恩泉跟王某之间还签有一份“双倍赔偿合同”。2007年11月,王某购房之后装修时,李莉的出现让他很担心。为了打消王某的疑虑,李恩泉跟王某签署合同约定:如果李恩泉不能成功将小房子过户给王某,要双倍赔偿王某支付的27万元购房款,并赔偿王某的装修损失。

2009年10月,法院一审判决,王某的起诉生效,李恩泉故意隐瞒婚姻状况和诉争房产争议,承担双倍赔偿责任,即赔付部分房款加赔偿金加装修费共计50余万元。2009年10月,李恩泉不服判决再次提起上诉。2010年3月17日二审结果公布,法庭维持原判。法院判决结果,要求李恩泉向购房者王某双倍支付赔偿金。

2010年3月18日判决结果下达。3月28日,李恩泉的母亲苏彩翠向媒体举报李莉2007年涉嫌内幕交易的事件被媒体曝光。李莉称,李恩泉母子之所以一再举报自己,就是为了向她施加压力,好让她放弃小房子,使李恩泉免付巨额的双倍赔偿金。“他之前经常用不同的手机号码发短信来威胁我,说如果不能协商就举报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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