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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息称个人住宅消费税试点获批 或近期试点开征

时间:2010-4-17 来源:华夏时报 作者:佚名 点击数:点击数:1410
  • 在重点城市将针对高端房产交易征税,重庆试征方案获决策层批复……

在重点城市将针对高端房产交易征税,重庆试征方案获决策层批复

3月以来,不断高涨的房价挑战着决策层的忍耐限度。4月14日,国家统计局公布3月份70个大中城市房价同比上涨11.7%,打破了之前房地产业内盛传的决策层所能忍耐的房价底线“涨幅10%”,当天,国务院常务会议新一轮房地产政策立即发出本轮调控的最强音。

而据《华夏时报》记者从接近财政部的权威人士处了解到,个人住宅消费税近期将试点开征。另一方面,住建部也将“限购”权限下放给地方政府。一边是房价的继续上涨,一边则是政府加紧调控的预期,开发商的策略开始变成紧急推盘。

决策层批复渝征房产税

与目前已实施的政策相比,国务院首次提出“加快研究制定合理引导个人住房消费的税收政策”尤其显得意义重大,多位业内人士表示,这一政策如果实施,无疑将是系列调控政策中最严厉的。

据一位接近财政部的权威人士向《华夏时报》记者透露,目前《房地产税暂行条例》已经由财政部税政司着手修订,或将在近期内公布试行。财政部的思路是希望先在不开征新税种的情况下,对大户型、非自住高档住宅保有环节征收税费,以控制楼市投资。

上述权威人士表示,个人住宅消费税将有可能分为不同形式在多个城市试点。其中,首先是对高端房产交易征税,即特别房产消费税,将会在重点城市试点开征,具体税率以及如何界定高端房产仍在敲定中。对于拥有多套房产的特别消费税的税率,据记者了解,将根据买卖家庭拥有的住房套数进行区分,买卖家庭第二套以上住房的,税率将根据情况规定为交易差额的20%-50%之间。

据了解,“两会”后,重庆市已将“特别房产消费税”的征收方案上报国务院。而有知情人士向《华夏时报》记者透露,目前决策层已批复当地财税部门会同住房部门准备操作此事。

另外,记者从上述接近财政部人士处获悉,政策二手房交易个税全部按照交易差额的20%收取,这一政策或将率先在济南实施;而对多套房产在保有环节上征收“房产保有税”,或将在上海试行。

“国务院对于住房消费税的表态说明,税收手段正在成为调控房价的一个重要经济手段。通过在房地产的交易、保有环节开征房地产税,将提高房产的持有成本和风险,抑制购房投机。”长期参与研究房地产税收政策的财政部财科所所长贾康对本报记者说。

贾康告诉记者,住房消费税实施初期,对一般的消费性住房不考虑实征,而在管理上很容易认定的独立别墅、豪华公寓则将先行实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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