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镇江房产网 » 房产资讯 » 新闻动态 » 国内新闻 » 正文

物业税仍无时间表 喊了六年八字还没一撇

时间:2010-1-22 来源:广州日报 作者:佚名 点击数:点击数:646
  • 近日有媒体报道,今年税务部门将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房地产模拟评税。这一消息让“空转”了6年之久的物业税再度成为各界关注的热点话题……

近日有媒体报道,今年税务部门将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房地产模拟评税。这一消息让“空转”了6年之久的物业税再度成为各界关注的热点话题。不过,随后又有“权威人士”出来否认今年开征物业税。看来,今年开征物业税的消息仍旧只是个传说。不过也有专家表示,尽管住宅物业税因诸多技术问题还不具备征税条件,但是“今年有可能先针对商业地产”。

“空转”到“实转”

物业税仍无时间表

据了解,物业税“空转”工作在部分地区试点了6年多。而所谓物业税的模拟“空转”,是指虽然没有实际征税,但一切步骤与真实收税流程相同,由财政部门、房产部门以及土地管理部门共同参与,统计物业数量,并进行评估和税收统计。

据了解,国家税务总局在日前召开的一个工作会议上,布置了今年财产行为税征收的相关工作,并对这一工作的10余项要点进行讨论。此外,会议还对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房地产模拟评税,以及应用评税技术核定房地产交易计税价格工作的有关问题进行了说明。这是物业税“空转”试点工作进行6年多之后,税务部门在物业税开征方面迈出的一大步。不少人士据此认为,今年部分城市试点开征物业税的可能性很大。

不过,随后有媒体采访“接近决策层的人士”表示,“中央已明确表态,短期内不会推出物业税”。如此,更让物业税一事变得更加扑朔迷离。而中央财经大学税务学院教授刘桓表示:“今年在全国范围内开征物业税的可能性还不大,但在局部地区试点对商业地产征收,还是很有可能的。”另有消息表示,目前北京等地已经做好了物业税“实转”的方案,而深圳也已将开征物业税写进了《深圳市综合配套改革三年(2009~2011年)实施方案工作安排表》。

商业先实施 影响不太大

财政部税政司副司长王晓华上月表示,经过6年多的模拟评税试点,按评估值征收物业税从技术上看是可行的。据介绍,物业税改革的思路是“总体设计、分步实施”。刘桓表示,政府开征物业税的设想是第一步对商业地产征收物业税;第二步是扩大到对住宅进行征税,其中对非普通住宅和普通住宅的征税也有先后顺序。

据了解,目前商用物业的征税税种主要是房产税和土地增值税。按规定,房产税依房产余值计征的年税率为1.2%,依租金收入计征的税率为12%;土地增值税则采用四级累进税率,最高为60%。业内人士介绍,商用物业主要税种变更为物业税后,征收总额不会有太大变化。同时,房产价值评估、征税主体统计等也可沿用原税种的统计方式,不存在技术上的障碍。

广州某开发商表示,物业税仅在商业地产实施,对楼市总体的影响比较小,因为目前商业地产和住宅地产基本上是两个体系,相互影响较小。但在商业地产内部可能对开发商的经营模式产生一些影响。目前开发商开发的商业物业一般分为自己持有型和出售型。如果开发商持有的话,物业税其实跟以往的税差别不大,影响也不大。如果出售,买家或因为物业税的存在而减少或者放弃购买,这便可能会给开发商带来产品积压情况,或者被迫转为自己持有。

1 2 下一页 
 录入:kefu01/kefu01

赞助商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