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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押金应注意点什么? 关注房屋租赁细节

时间:2010-1-14 来源:地产星空 作者:佚名 点击数:点击数:3010
  • 根据我国《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二条,租赁合同是房东将房屋交付承租人,由承租人使用、收益并支付租金的一种书面约定。房屋租赁合同作为一种承诺合同,一经双方签订对双方当事人都具有法律约束力……

根据我国《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二条,租赁合同是房东将房屋交付承租人,由承租人使用、收益并支付租金的一种书面约定。房屋租赁合同作为一种承诺合同,一经双方签订对双方当事人都具有法律约束力。所以,双方都要了解一些有关法律问题。

第一,了解房屋租赁合同中的“出租人”指的是什么。“出租人”一般指的是房屋产权人,但并不只限于产权人。凡是对房屋享有合法的使用权的人也可以是“出租人”。因此,“出租人”也有权将其使用的房屋转由他人使用。不过在转租前,客户要告知房东,得到房东同意后才可以转租。转租后,先前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如果第三人造成房屋损坏的话,承租人必须代为赔偿损失。

第二,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房屋租赁合同必须要由地区房产管理部门备案。

第三,注意房东出租的房屋是否符合合同上的约定,如果事后发现不附,如房屋面积、质量等等与合同的约定存在误差,应视为房东交付的标的物有瑕疵,承租人可以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同时,也可以采取书面形式通知对方要求解除合同或者协商降低租金额度。

第四,租金和物业管理费是两种不同概念的法律关系,不能混淆。如何支付这两种费用,最好双方在合同附加条件中给予具体约定。

问:租房支付押金应注意点什么?

答:客户租房首先要支付租金以及押金,押金主要是用于抵充承租人应当承担但尚未交付的相关费用。押金究竟支付多少可以参考以下几种状况,包括租期长短、房屋装修程度、家具家电数量和价值等因素。目前市场上常规是按“付三押一”标准支付押金,指的是租金按三个月为一期支付,同时支付一个月租金数额的押金。关于承租人究竟付多少押多少均由租赁双方自行协商决定,关键是一旦协商成功就应以书面形式写下来。承租人还必须在合同上写上每期租金的支付时间和方式以及逾期违约责任,可以银行划帐方式直接划入房东名下,并保存好相关凭证。

问:租赁期间房东把房屋抵押出去,该合同有效吗?

答:根据规定,出租的房屋可以进行出卖或者抵押,这种抵押行为不影响原合同的效力。在租赁期间内若房东将房屋抵押出去,承租人可以继续住在那里,出租人同时可以继续收取租金。若房东因不能偿还债务等原因而将房屋变卖,承租人可以按照原来合同的约定继续住在房子里。

问:双方租房合同期已满但尚未续约,房东突然涨价对吗?

答:按照有关规定,房东这种要求没什么不妥。租赁合同在合同期满后双方没有续约的认定为“不定期合同”,也就说双方都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且不用承担任何的违约责任。在这种情况下,房东有权不再续约并要求客户搬走。不过,之前他必须提前通知客户,让客户有一个月左右时间寻找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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